2022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正式施行。这部法律的出台,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"家事"上升为重要的"国事",家长不再"凭经验带娃",而是有了法律明确的责任与义务。
2026年1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"家庭教育指导令"司法适用典型案例,集中展示了司法机关在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实践创新。这些案例涵盖了未成年人犯罪、监护失职、离异家庭抚养等多种场景,为破解家庭监护薄弱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。

家庭教育指导令,是人民法院依据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相关规定,责令失职家长"补课"的法律文书。对于那些忽视家庭教育、导致未成年人出现严重问题的家长,法院可以发出指导令,要求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,履行监护责任。
法律明确规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"家庭是第一个课堂、家长是第一任老师"的责任意识,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主动陪伴未成年人,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。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殴打、冻饿、禁闭、恐吓、经常性谩骂等家庭暴力行为。
从"养不教,父之过"的古训,到今天的法律条文,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正在以法治的方式延续和强化。如贤书院多年来致力于家风家训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,深切体会到:家长好好学习,孩子才能天天向上。依法带娃,不仅是法律要求,更是对每一个家庭的深切关怀。
如贤书院
2026年1月5日